

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輻射事故預警級別:
發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對應紅色預警:
1、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鈾礦開采利用、伴生礦開發利用、乏燃料運輸引發放射性物質泄漏或沾污,造成大范圍(如:江河流域、飲用水源等)放射性污染事故。
4、發生地震時的放射源應急處理或處置。
5、涉核航天器墜落、臟彈爆炸等事件。
發生重大輻射事故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對應橙色預警:
1、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未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鈾礦開采利用、伴生礦開發利用、乏燃料運輸、放射性物質熔入金屬等引發放射性物質泄漏或沾污,造成局部環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4、發生洪澇時的放射源應急處理或處置。
5、發現臟彈。
6、大型輻照裝置等失控等引起大面積的公眾恐慌的輻射事件。
發生較大輻射事故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對應黃色預警:
1、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Ⅰ類放射源或Ⅰ類射線裝置對環境的照射超過《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限值(GB18871)。
4、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環境輻射污染后果(如:鈾(釷)礦尾礦庫或放射性伴生礦垮壩事故)。
發生一般輻射事故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對應藍色預警:
1、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
2、輻射工作人員職業照射超過年劑量限值或公眾照射超過年劑量約束值的。
3、除Ⅰ類放射源或Ⅰ類射線裝置外其他的輻射源,對環境的照射超過《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限值(GB18871)。
4、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
5、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環境輻射污染較小。
應急方案流程:
一、現場安全與防護:
1、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核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2、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根據通過便攜式輻射測量儀對輻射事故的性質與特點作出判斷,若有必要應向省政府提出公眾安全防護措施。
3、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事發時事發地點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公眾疏散方式,保護好輻射事故地點,上報省政府同意后實施輻射應急方案。
4、如果輻射事故造成公眾無法返回家中,應上報事發地的人民政府,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在安全邊界以外啟用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排公眾生活。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調整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1、經核查人員受傷的情況不符合原定的應急響應等級;
2、放射性污染已得到控制,現污染的情況已低于原應急響應等級且無擴大的可能性;
3、丟失、被盜或失控的放射源已確定位置或已找到解決的方案,且方案正在實施;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宣布輻射事故應急終止:
1、丟失、被盜或失控的放射源和被污染的物品和土壤等已收貯;
2、放射性污染物品、場地已全部去污;
3、受照射人員已全部得到救治且無繼續惡化的情況;
NT6101-S75型環境級χ、γ輻射巡檢儀
產品介紹:
χ、γ輻射空氣比釋動能(吸收劑量)率儀采用大尺寸塑料閃爍體作為探測器,主要用于低輻射水平環境輻射χ、γ空氣吸收劑量率的測量、放射源搜索等。適用于環保部門、疾控中心、地質礦山、醫療衛生、核電站,公共安全與核應急、國土安全、軍事海關與出入境檢驗檢疫,民航、鐵路、公路與航運,核退役及去污等部門。
儀器特點:
-探測器采用3英寸復合塑料閃爍體,靈敏度高,響應速度快;
-主機內置GM探測器,用于測量操作人員的受照射的累計劑量;
-測量時間可選,根據需要從1~600秒間選擇;
-采用國際統一單位nGy/h(環境級)和nSv/h(防護級);
-帶背光功能的大尺寸點陣LCD液晶顯示器;
-大容量帶充放電保護功能的鋰電池;
-實時顯示電池電量,欠壓報警功能;
-輕觸式按鍵;
-劑量率報警功能,具有二級報警閾值;
-探測器故障報警功能;
-實時時鐘顯示;
-過載報警功能;
-可保存20000萬條數據,可實時查看功能;
-外殼采用鋁鎂合金;
-探頭帶防滑手柄,主機固定在探頭上;
-帶可編程的聲音,閃光和振動報警功能;
-USB數據讀傳輸功能;
-可選配藍牙和藍牙打印機。